你怎么看企业网络推广中的垄断与规则

发布时间:2017-04-22 来自: 湖南易图 浏览次数:1264

苹果对微信宣战了。4月19日傍晚,微信发布通知称,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将被关闭,安卓等其他版本微信赞赏功能不受影响。所谓新规定,是指苹果公司要求,在iOS上购买“虚拟物品”,必须通过苹果IAP(In-App Purchase,App内购买)机制进行。这个新规定是苹果于2016年6月公布的,微信称为此与苹果进行了长期沟通,但显然未能如愿。

这场“战争”目前以微信一退再退而暂时告一段落,但微信并没有完全认输,这是一种僵持的局面。微信是有能力进行“还击”的,如果它恢复公众平台赞赏功能或提供二维码转账方式,那就可能逼迫苹果退让,也可能形成两败俱伤的局面:苹果下架微信,用户被迫在苹果与微信之间二选一。真要出现这种局面,胜败难以预料,苹果设备固然有很强的用户粘性,但微信的社交功能也近乎刚需。未来形势如何发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取决于苹果和微信双方的判断和决心。

面对苹果的攻势,微信选择了退却,但也没有完全放弃,仍然允许用户通过二维码转账方式对公众号表示支持。苹果对此并不满意,发布通知要求微信提供App内购买方式,如同所有开发者一样。微信选择了再退,将二维码支付也停止了。但微信还是有所保留的。一位微信产品经理通过个人微博指出:苹果的IAP体验几乎还停留在2009年,IAP平台的抽成也相当惊人,原本作者赞赏可得100元,接IAP后,苹果扣约30%分成,再去掉所得税等税务和坏账,剩下约54元。看来,微信没有打算接入App内购买方式。

湖南企业网络推广中,这样的二选一,我们之前就见过,微信的东家腾讯就是其中的一方。2010年,用户被迫在腾讯QQ与奇虎360之间进行二选一。事情的起因是腾讯要推广QQ电脑管家,威胁到了奇虎360的市场地位。360发布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及“360扣扣保镖”进行还击,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要使用QQ,就要卸载360软件;要继续使用360软件,就不能使用QQ。这一次二选一最终在工信部、互联网协会等部门的协调下停息了,QQ和360不久就恢复了兼容。但双方的诉讼持续了更长时间,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奇虎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我们再回到垄断问题上来。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产品是作为平台存在的。平台不是向用户提供某个单一的可替代的功能,而是运行用户所需要的多个功能,这些功能捆绑在一起,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不可替代性。iOS和微信都具有平台的地位。这些平台具有替代性的产品,但实际上,用户是很难改变习惯的。那么,平台的运营者就可能利用用户的粘性强制用户使用自己的产品和业务。只要这样的强制不是太过分,用户一般都会因为难以舍弃平台而逐渐接受。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呢?十几年前,微软因为在Windows平台上捆绑IE浏览器而被判垄断。那时Windows的占有率太高,市场支配地位太过明显。现在的大多数平台并不具有Windows那样高的占有率,因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会更难。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垄断行为。腾讯QQ当时市场占有率非常高。但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但奇虎诉腾讯引发的思考并未因判决生效而结束。实际上,在互联网时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何认定,将是一个长久的问题。这次苹果与微信的“战争”,也涉及到这个问题,双方甚至有可能因此对簿公堂。

现在,公众平台赞赏功能的意义可能比QQ电脑管家更大,借助这个功能,腾讯可以引领知识付费的潮流。因此,腾讯对苹果选择僵持或还击,都是有可能的。

我们还要思考一下平台规则的问题。长沙企业网络推广中,平台运营者能否在平台上随意制定规则呢?苹果更新规则,要求所有开发者使用IAP方式,是否具有合理性呢?平台的规则应该公平合理,如何制止平台发布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苹果向公众号收取30%提成,显然是不合理的。在IAP方式中,苹果要与开发者分成,但公众号不是开发者,微信才是开发者。那么,苹果应该与微信分成,而不是与公众号分成,微信没有因为用户付费给公众号而获得收益,那苹果的分成也应该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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